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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

深应急〔2020〕231号

各区(新区、深汕特别合作区)应急管理局、各有关机构:

  为保证我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有序开展,方便广大机构及考生做好考试准备,现就2021年上半年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计划安排通知如下:

  一、考试类别

  (一)电工作业,包括低压电工作业、高压电工作业、电力电缆作业、继电保护作业、电气试验作业(其中继电保护作业、电气试验作业仅受理复审换证);

  (二)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;

  (三)高处作业,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、维护、拆除作业;

  (四)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。

  二、考试科目

  根据《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》(粤应急规〔2020〕4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规定,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,均采取百分制,80分及以上为合格,其中理论考试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,实际操作考试采取操作和口述方式。

  (一)特种作业人员初训考试,需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,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,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;实际操作考试按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进行,分四个实操科目。

  (二)特种作业人员复审考试,仅考理论知识考试一个科目。

  三、考试题型及考试标准

  (一)理论考试均为标准化题型。

  (二)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统一实行原国家安监总局制(修)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(详见附件1、2)。

  四、考期安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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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各安全培训机构及考生严格按照考期安排报名考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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